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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录取办法

日期:2015/12/27 11:44:48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量: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

  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联测考试成绩+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1、单招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划线。

  2、单招录取规则

  (1)总的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文化联测考试成绩、英语成绩顺序依次排序。

  (2)政策性加分办法

  ①已参加高考报名的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录取时总分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总分加10分。

  ②烈士子女考生录取时总分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总分加3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总分加10分。

  ③高中阶段获得地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在录取时总分加20分,获二、三等奖的考生录取时总分加10分。

  ④必测科目加分:必测科目成绩中每有1A加10分,每1B加5分,所有加分累计入文化联测考试成绩,达到或超过文化联测考试满分(180分)的,以文化联测考试成绩满分计算。必测科目成绩以2014年及以前参加学业水平测试的成绩计。

  ⑤高中阶段在地市级体育或艺术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第一名加15分、第二名加10分、第三名加5分;在省新概念作文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

  ⑥高中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和实用新型专利的考生,若总成绩未达线的,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可破格录取。

  申请加分的考生,需在学校招生网下载、填写相应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和对应材料复印件于2015年2月10日之前通过邮局EMS方式(以邮戳为准)寄至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或将所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招生办公室邮箱jmizsb@126.com。同时于职业素质综合测试时(4月26日)将申请表和对应材料原件交学校审核。

  必测科目等级加分考生无需提供材料,学校将根据省考试院提供的成绩进行换算。

  如加分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5年招生政策为准。

  3、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同时,须考生高考体检合格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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