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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规定的时间完成规定学习学时;
2、领取准考证
3、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遵守考场规则,违反考场规则者,取消考试资格。
4、理论考试、技能考试均达60分以上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岗位培训证书。
5、有一科达不到60分者,视为不及格,下次重新申报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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