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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单招

日期:2015/1/17 10:14:07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量:

  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动高校自主办学的进程,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1.通过实行“文化测试+职业综合素质测试”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

  2.坚持自主、自律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坚持院校负责,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原则,规范自主单独招生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招生对象及要求

  1.已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学生,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2.目前未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测科目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于2015年1月1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3.考生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招生计划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计划学费

  (元/年)备注

  1560105环境艺术设计206800

  2670103视觉传达艺术设计206800

  3670305影视动画206800

  4580102机械制造与自动化405300

  5580103数控技术405300

  6580106模具设计与制造405300

  7580201机电一体化技术405300

  8580202电气自动化技术405300

  9590101计算机应用技术405300

  10590202应用电子技术405300

  11590108软件技术305300

  12600101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405300

  13610101染整技术405300

  14610201现代纺织技术405300

  15610208纺织品检验与贸易405300

  16610209纺织品设计405300

  17620203会计404700

  18620401市场营销404700

  19620504连锁经营管理404700

  20640106酒店管理404700

  21620405电子商务404700

  22520605报关与国际货运405300

  23620505物流管理404700

  24640101旅游管理404700

  25620303国际经济与贸易404700

  26660102应用英语404700

  27660108商务英语404700

  28610210服装制版与工艺405300

  29670105人物形象设计306800

  30610204服装设计306800

  2015年自主单独招生总计划:1110(人)

  备注:最终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办法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1月15日—20日。

  3.报名网址: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或通过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cztgi.edu.cn)报名并网上支付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文化联合测试科目费用共计45元。

  4.符合文化联合测试免试政策的考生只需网上报名,不需要网上支付考试费。

  5.符合相关录取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将本简章对应条款要求的材料复印件,通过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于3月28日前寄达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请备注“自主单独招生加分材料”,面试时须带原件复核,并由学院审核后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查阅审核结果。

  6.网上报名流程:4. 网上报名流程:登入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信息→填报专业志愿→付费确认提交(符合文化联合测试免试政策的考生填报后只需确认即可,不需支付费用)。

  (二)志愿填报

  考生报名时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最多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志愿,多填无效。文、理科考生不得填报艺术类专业,艺术类考生如高考报名已兼报文、理科则可填报文理兼招专业。

  (三)考核办法

  考生必须参加3月30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联合测试,学院采取“文化联合测试+职业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核录取。

  1.考核内容:

  (1)文化联合测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

  (2)职业综合素质测试形式为面试,具体内容由学院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

  2.考核分值:文化联合测试科目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成绩按如下算入总分:A级95分,B级80分,C级65分,D级50分;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200分。

  3.考核日程及地点安排:

  时间内容地点

  2015年3月28日-2015年3月29日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补考

  (未合格科目)考生所属省辖市测试考点

  2015年3月30日语文、数学、外语文化联合测试考生所属省辖市测试考点

  2015年4月25日

  -4月26日职业综合素质测试(面试)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4月30日前拟网上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注:面试具体安排提前公布在我院招生网,请考生注意提前查询或咨询。

  4.文化联合测试免试政策:

  (1)符合申请文化联合测试免试政策的考生有如下两类:“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在2B及以上的考生”(该项数据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要自行准备证明材料)或者“校长推荐生”。

  (2)符合“校长推荐生”免试政策的考生须完整填写《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单独招生推荐免试入学考生申请表》申请免考文化联合测试,但仍然需要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职业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3)文化联测免考的考生:校长推荐生文化联测考试成绩以语文100分,数学100分,外语100分,总分300分计入总成绩;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在2B及以上的考生文化联测考试成绩以语文85分,数学85分,外语85分,总分255分计入总成绩。

  (4)申请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已办理2015年高考报名手续,并登录自主单独招生网站成功进行了网上报名。经学院资格审核确认后,统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综合素质测试。考核通过后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四)职业综合素质测试现场确认

  1.报名考核费:60元/生。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2.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的上报学校联;

  (3)申请政策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责任自负。

  (五) 录取原则及说明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单独招生院校人才培养特点。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总成绩=文化联合测成绩+职业综合素质测试分+加分,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测试成绩、英语成绩依次排序。

  1.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数综合考虑。录取名单经公示后,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按教育部规定,参加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5年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正常填报志愿。

  3.新生入学后,单独招生院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六)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自主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获得国家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分别加50、40和30分。获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分别加30、25和20分。 获得由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分别加20、15和10分。

  2.高中阶段取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加30分。

  3.学院将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四门必测科目等级按科目进行级差加分,A级每科目加20分,B级每科目加10分,C级和D级均不加分。

  4.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报经省招委会讨论批准,录取时可加10分。

  5.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

  6.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

  7.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

  8.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

  9.高中阶段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的学生,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和县(区)级分别加50、40、30和15分。

  10. 高中阶段参加文化、艺术大赛获得省级、地(市)级和县(区)级三等奖以上的考生,分别加30、20、10分。

  11.全国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声乐、器乐、舞蹈”获得十级、九级和八级的考生,分别加20、15和10分。

  12.有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特长,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批准的考生可酌情在录取总分上加5-20分。

  以上加分情况,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2015年招生政策为准。

  五、监督机制

  (一)学院纪检监察部门为单独招生的常设监督机构,全过程参与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自主单独招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三)招生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自主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六、招生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七、本章程具体内容,由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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