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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宿迁办学点注册入学

日期:2014/12/26 17:48:41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量: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宿迁办学点注册入学:

  高校名称: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江都办学点

  高校代码:1790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招生范围:所有专业均面向全省招生

  收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核定公布为准

  毕业文凭:由江苏城市职业学院颁发,并以此名称具印。

  办学校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新都南路返坎河桥南

  录取规则:

  1、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招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考生。

  2、身体素质、生理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3、各专业无专业加试和英语成绩要求。

  4、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受限制。

  5、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凡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网管理平台,向我校提出注册申请。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优先录取:

  (1)艺术特长生:高中阶段①、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文艺汇演中获得奖项的考生;②、器乐考级获得8级及其以上证书的考生。

  (2)体育特长生:高中阶段①获得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②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体育单项竞赛中获奖,或团体项目获奖,本人为主力队员。

  (3)学科竞赛:高中阶段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得奖项的考生。

  (4)技术创造: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发明创造方面有显著成绩者(其获得的各种专利及科技发明须经我校专家认定)。

  (5)思想品质方面:在高中阶段被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或有见义勇为等好人好事受到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表彰的考生;或在高中阶段,有突出表现,经所在学校推荐的考生。

  (6)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突出者。如,选测科目:其中一门达A级等级;或必测科目:其中一门达到A级等级的考生。

  (7)目前我校各专业已与省内外大中型企业进行合作办学,开展订单式培养。凡毕业后自愿到相关企业服务并经该企业考核合格签订培养协议的考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必须在8月10日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其中(1)—(6)项考生必须提交证明材料(证书或文件)复印件,第(7)项考生须提交协议书原件。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录取。

  2014年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文科理科学制

  专业代号计划数专业代号计划数

  机电一体化技术011004253年

  建筑工程技术021005253年

  会计031506153年

  学校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新都南路返坎河桥南

  联系电话:4006-016-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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