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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注册入学

日期:2014/12/26 12:20:16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量:

  一、 教育部代码 12688

  二、 江苏省注册入学招生代码 1275

  三、 高校地址

  石湖校区——苏州国际教育园北区科华路28号 邮编:215009

  书院校区——苏州市书院巷20号 邮编:215002

  学府校区——苏州市宝带西路108号 邮编:215000

  四、 办学层次 高职

  五、 学院概况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具有百年历史的江苏省省属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校,其前身是1911年美国基督教会创办的私立博习医院护士学校,是江苏省唯一的卫生类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古城苏州,现有四个校区分别位于古城区、石湖风景区和古镇木渎,共占地750余亩,建筑面积23万余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万人,专任教师300多人。

  学院设社科部、体育部、基础部、护理学院、药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口腔系、眼视光系和酒店管理系,承担江苏省卫生培训中心和江苏省卫生职业教育研究室的日常工作,是商务部指定的外派医护人员培训基地。设有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眼视光技术、卫生信息管理等近20个专业。酒店管理系从2007年起开设酒店管理专业以来,专业定位准确、人才培养模式新颖、师资力量雄厚,具有现代化酒店服务校内模拟实训中心和校内服务性实践基地-----四星级涉外三元宾馆,为学生提供优越的实训、见习、实习环境。酒店管理专业与市场衔接紧密,培养的学生因娴熟的技能和优秀的职业素养得到社会好评,近三届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

  学院重视学生的职业素质的养成,强化实践教学。首创的相关医学人才培养 “ICS”模式(Imitation模拟、Cooperation合作、 Service服务)和“3S”教育管理模式(贴近学生Student、贴近专业Speciality、贴近社会Society),在相关医学教育领域产生了重要影响。毕业生以态度好、适应快、能力强在社会上受到广泛欢迎,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就业质量好。

  百年风雨,百年积淀。学院连续十一年获得江苏省卫生厅综合目标考核一等奖,先后荣获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高职院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考核优秀、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单位、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单位、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科协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文明宿舍先进单位”、“文明食堂先进单位”、江苏省纪委“省级廉政教育示范基地”、江苏省教育纪检监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百年学府,薪火相传。苏卫人正秉承“敬人敬业、至精至诚”的学院精神,与时俱进、紧抓机遇、锐意改革,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条件优良、特色鲜明、国内一流、与国际接轨的高水平示范性高职院。

  六、 奖励助学

  学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年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周氏优秀医护生奖学金、学院综合奖学金等奖项奖励优秀学生。设立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学院爱心助学金,并通过社会资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营养餐工程、暖冬行动等方式,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

  七、 注册条件

  1、 凡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招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普高学生均可申请我院注册入学专业。

  2、 男女生比例不限,建议报考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含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含1.70米),五官端正。

  3、 学院外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无。但本校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为英语和日语。

  4、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标准执行。

  5、 请考生填报志愿时在联系电话栏中务必留家庭电话或手机号码。

  八、 报名录取流程

  凡报考我院注册入学专业的考生均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注册入学共分三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三个过程。

  (1)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校提出注册申请。

  (2)我校审核。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招生计划,我校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我校预录考生。

  (3)考生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自行上网查询申请结果,凡被我校预录的考生,须选择确认被我校录取。考生确认预录信息后即注册成功。未经考生确认的预录信息一律无效。

  九、 录取原则

  1、 学院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对符合我院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我院将遵照“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的原则,采用“优先满足考生申请意愿,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对申请考生进行择优审核,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以语数两门分数之和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2014年8月4日前,将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证书原件或推荐信原件送交我院招生就业处审核。

  1) 思想品质方面:荣获省、市、校级以上(含校级)的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干部的考生优先录取;或有见义勇为等好人好事受到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表彰的考生;或在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2) 在体育、艺术方面有特长的考生和在学科竞赛、创新创造方面有专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3) 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突出者。如,选测科目:其中一门达B级及其以上等级;或必测科目:其中一门达到B级及其以上等级的考生;

  4) 有其他突出才能,并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十、 报到注意事项

  1、 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2、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检复查和考生身份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学院将根据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 收费标准

  学 费: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要求执行;

  住宿费:书院校区:800元/年;代办费:按实收取代办。

  十二、 毕业证书

  由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十三、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4006-016-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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